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五险一金,这既为人们的养老以及医疗保险做了重要贡献,另外公积金的缴纳也为了您以后购房需要奠定基础。那作为一名普通员工,怎么样才能五险一金高呢?今天我们将要对“什么是企业五险一金高”问题进行相关介绍,这个跟企业的行业或者企业的政策有没有关系呢?还是其他原因导致?下面一一说明。
   一、什么是社保月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二、什么是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方式?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那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职工在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四、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
  实际上五险一金的高低取决于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因此五险一金高的前提是个人工资水平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其实五险一金的缴费基础是看个人去年的工资总额,这就说明了其实还是看个人能力,当然这个工资总额包括了分红、年终奖金、销售业绩等等这些,如果想公司或者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高于其他人,那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自己的工资水平,这样才能实现五险一金高。以上就是“什么企业五险一金高”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对网络诈骗判共犯多久?
      法院对网络诈骗判共犯多久?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
      担保合同违约金判决书违约金的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为了防止不履行合同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双方有一定的保障作用,担保合同也不例外,那么担保......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什么?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浙江省规定是按照刑法当中359条和361条所作出的规定,对于相关的责任人员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


·建筑工程法规案例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规案例的内容有哪些案情陈述:某化工厂在同一厂区建设第二厂房时未做勘察,便将4年前为第一个厂房做的勘察设计成果给设计院作为设计依据,......


·提出管辖异议移送期限多久才不算超期?
      提出管辖异议移送期限多久才不算超期?一、提出管辖异议移送期限多久才不算超期?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因此离婚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都同意离婚才可以,但是一般诉讼离婚,都是主张离婚的一方提出......


·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商住两用楼的用地一般为公建性质,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教育、科......


·婚前房产公证共有离婚后分割如何进行?
      婚前房产公证共有离婚后分割如何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共有离婚后分割的进行是按照当时公证的约定来进行的,婚前财产如果进行了公证,则离婚时不再重新分配......


·商标续展时间从什么时候算?
      商标续展时间从什么时候算?商标续展按照续展证明上标注的日期计算,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书中,我们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在......


·2级轻伤赔多少钱是怎么规定的
      2级轻伤赔多少钱是怎么规定的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具体赔偿多少钱,根据伤残等级及其它综合情况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