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一、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该意见明确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转让行为,禁止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由此可见,购房者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的商品房的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但是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行为是不被禁止的。这种转让属于债权的转让,预售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而该合同的内容并未发生变化,是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后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字目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的地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条件的,商品房预购人可以转让该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二、如何避免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
  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2、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3、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4、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5、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6、如果确是房子不相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但终止预售合同通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另这种转让如果有相当大的差价没有依法纳税,定是有阴阳合同(就是差价),发生纠纷会给你带来麻烦。
  根据上文的介绍可以了解到,其实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而现实中,买房人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常要求买房人先签订一份认购书,并交付一部分定金。而买房人认为反正认购书不是合同,所以经常是草草签订,结果在房产买卖中带来不少麻烦,从而陷入被动。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高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有什么方法?
      对于犯罪嫌疑人确认犯了某种最之后,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处罚,那么犯罪处罚是根据什么来进行制定犯罪处罚标准的?关于判刑,判刑的期限是怎样规......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条例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条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条例规定是规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当中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应当包括由道路交通赔偿的......


·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 现如今招商代理成为越来
      招商代理合同提前终止协议的有关事项现如今招商代理成为越来越多的商家选择的从商途径,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是事情,往往能达到事倍功半的效果。一般......


·一、夫妻离婚财产包括房子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包括房子吗?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醉驾刑法处罚2012新标准
      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


·累犯到底是什么意思 累犯可否假释
      虽然累犯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在具体进行认定的时候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不管是哪种累犯,其实都是需要被从重进行处罚的,同时在判刑的时候法律中......


·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是否可以定罪
      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是否可以定罪一、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是否可以定罪?口头恐吓威胁但是没有证据的话是不能定罪的,《刑法》规定,对一......


·刑事开庭阶段程序
      开庭阶段可分为五个阶段: (1)宣告开庭之前,书记员应先查对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向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宣读法庭规则......


·其实先不要说是醉驾验血,即使平时大家在体检的时候,可能都在医
      其实先不要说是醉驾验血,即使平时您在体检的时候,可能都在医院有过抽血化验的经验,所以您都知道,一般医院在抽血化验的时候时间都不会太久的。同理......


·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怎么算
      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怎么算鱼包头村被政府纳入城改项目进行拆迁,城改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晋升城市品味,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文......


·员工被单位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员工被单位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