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哪些情形下法院准予返还彩礼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前一般都要由男方家给付女方家一定数额的结婚彩礼,当然彩礼的给付肯定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但现实中,可能会出现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那通常在哪些情形下法院准予返还彩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形下法院准予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是形成同居关系,为此,给付彩礼的父母或亲属依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能否支持?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二、返还彩礼有时间限制吗
  返还彩礼是有时间限制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问题作出规定,这就意味着,对于有关彩礼的权利的保护,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般情况下,有关彩礼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四)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五)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不是任何情况下,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那么法院就一定会准予返还彩礼。此时,需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若符合,那么才会准予返还,不过此时还要注意,即使可以返还彩礼,但一般也不会全数进行返还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在农村,当土地使用物基发生变更时,为了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双方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很多人在......


·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基本的区别是啥
      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基本的区别作为必经程序,劳动争议首先应当进行劳动仲裁,不服者起诉人民法院。当然,2008年5月1日之后,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能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能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公司停产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公司停产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破产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


·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解决吗
      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解决吗一、合同法中一般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实践中,经常存在当事人在答辩时认为合同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而要求撤销合......


·一、法律对遗嘱见证人的规定有哪些?
      一、法律对遗嘱见证人的规定有哪些?遗嘱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


·农村统一办的宅基证具体怎么办理?
      农村统一办的宅基证具体怎么办理?一、什么是宅基证?宅基证全称为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有建房需求,就需要像集体组织提交建房申请,......


·一、店面租金违约后可以获得违约金吗?
      一、店面租金违约后可以获得违约金吗?店面租金违约后可以获得违约金,对于租赁合同有违约产生时,首先是划分违约责任。其次门面合同违约金通常需要在合......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
      发现了有遗弃家庭成员是家暴吗自从国家出台了反家暴法之后有很多的深受家暴伤害的人往往会选择拿出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受家暴的侵害。但是有一个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