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犯罪的分类

一、故意犯罪的分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一)直接故意犯罪

  


  
  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中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成立故意犯罪的前提。首先,此处的“会发生”包括必然发生和可能发生两种情况。其次,这里的危害结果是相对确定的结果。再次,某些直接故意犯罪还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刑法规定的一些特定事实。

  


  
  2、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持希望其发生的态度,是成立直接故意犯罪的关键。即行为人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发生危害结果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所直接追求的目的。希望发生的危害结果与其明知会发生的结果须同一。

  


  
  3、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行为人想通过自己的行为促使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愿望。这与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是一致的。

  


  
  4、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的心理倾向是单向的。即要危害结果发生,一旦危害结果没发生,是违背行为人的心愿的。

  
(二)间接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构成的犯罪。

  


  
  其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行为人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的结果须持放任其发生的心理态度,即行为人对明知可能发生的结果既不是希望其发生,也不是希望其不发生,而是任其自然,发生不发生都无所谓。

  


  
  2、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仅限于明知“可能发生”一种情况。

  


  
  3、间接故意犯罪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目的,因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与犯罪目的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要求不相符。

  


  
  4、间接故意犯罪只有构成与不构成之分,而不存在完成与否的问题。

  


  
  二、故意犯罪的特征

  


  
  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故意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不论行为人明知的是危害结果必然发生,还是可能发生,只要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构成故意犯罪。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在程度上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是刑法上通常说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采取漠不关心,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结果发不发生,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我国刑法没有直接使用“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概念,但在对故意犯罪的规定中,对这两种心理差别是作出规定的。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决定量刑,具有一定意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黑社会打架斗殴砍人如何处罚?
      黑社会打架斗殴砍人如何处罚?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


·一、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


·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
      一、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1、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取得宅基地证。如果被拆迁人长期在此居住,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宅基地是因村......


·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
      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开发商会提前交房吗?建筑封顶以后,电梯-水电-门窗-内部公共区域-外部公共区域-实测面积-抹灰-外立面清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个......


·住房置业担保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一些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的人在贷款
      住房置业担保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一些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的人在贷款人的帮助下,办理了个人房贷款的手续,而且在这个政策中,贷款人有连带责任,那么今天......


·律师见证书范本--调查真实性
                             &#......


·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申请怎么办理?
      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申请怎么办理?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申请,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结束以后,依据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应当在原抵押部门申请注销,注销......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反诉提出条件是什么?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反诉提出条件是什么一、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反诉提出条件是什么1、须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同一性的特征......


·挪用资金罪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吗?
      挪用资金罪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吗一、挪用资金罪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吗?工作人员被判刑可以辞退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材料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这也是有一定程序要求的,而当事人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也要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给法院才行。那具体而言一......


·解除权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
      从表面上来看,对合同的解除和撤销都会直接导致双方的合作关系终止,但实际上解除权和撤销权也并非在合同正常履行的过程当中其中有一方就会单独享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