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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
  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就只能中止执行,待有偿还能力时,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欠债不还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有财产还款却拒不还款的,法院将采取强制的法律手段要求对方执行判决书;而被执行人如果没有偿还的能力,法院也不能做什么,只能宣判暂时中止执行,待到被执行人有能力偿还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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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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