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拘留夫妻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拘留夫妻吗?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拘留夫妻吗?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欠债不还可以申请拘留夫妻吗?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交由法院判决。在法院判决下让对方还款,而对方有还款的能力仍不还款的,这时法院将通过强制的手段,并拘留对方执行还款义务。另外如果欠债方不具备还款的能力,法院是不会对其进行拘留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口头传唤是不是强制措施
      口头传唤是不是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传唤与拘传是有区别的,主要体现在传唤是自动到......


·道路交通人伤事故怎么处理的
      道路交通人伤事故怎么处理的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要遵循哪些规定一、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原则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包括:建筑工程的发......


·司法鉴定通则版
      由于案件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法律制定的各项规定不一定会全方位地完善,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跟上时代的步伐,及时更新以便应对出现的各种各样新情况,健全......


·轻微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一、什么是轻微肇事逃逸?按行为人肇事后果的大小为标准,将逃逸行为划分为轻微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和构罪的交通肇事后逃逸......


·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
      离婚没有抚养权对孩子有什么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经常会涉及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中孩子的抚养权究竟要判给哪一方需要结合具体......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一、员工被行政拘留能辞退吗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一、什么是商住房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二人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


·酒驾顶包一天内承认会拘留多久?
      酒驾顶包一天内承认会拘留多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在上述量罚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