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一、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
  1、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
  2、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
  3、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
  我国国债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相同。但找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我国短期企业债券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为中期企业债券,偿还期限在5年以上的为长期企业债券。
  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很大一部分存款的期限是1年以下,所以较少发行短期债券。
    《证券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二、债券期限的收益
  债券的期限越长,则债券持有者资金周转越慢,在银行利率上升时有可能使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债券的期限越长,债券的投资风险也越高,因此要求有较高的收益作为补偿,而收益率高的债券价格也高。所以,为了获取与所遭受的风险相对称的收益,债券的持有人当然对期限长的债券要求较高的收益率,因而长期债券价格一般要高于短期债券的价格。
  三、债券期限的选择
  债券发行期限的选择一般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债券筹资的用途,其基本要求是还本期限不能短语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二是发债公司所能负担的利率水平,因为期限长短是和利率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的。特别是第一个因素尤为重要。如果债券规定的期限太短,再投资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即已到还本期,那么为了偿还已到期的债券,只有靠发行新债来兑换旧债。这种办法不但不能环节发债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而且还会大大增加债券还本付息的工作量,并人为提高了发债公司的筹资成本,增加了公司的利息负担。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主要有三种,即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它们都是按照不同的偿还期限来决定的。而由于偿还期限时常不同,因而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但是长期债券的价格也高。因此,当您准备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以上内容我们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8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偿多少钱?
      工伤伤残是劳动者们在提供劳动服务时受到的伤害,分为1~10级伤残,其中8级伤残是较为严重的伤残度。而为了保障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几种传播方式
      传播淫秽物品罪有几种传播方式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有的人在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相......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建筑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就需要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然后完成工程的验收报告,在......


·对于专利优先权费多少钱?
      对于专利优先权费多少钱?一、对于专利优先权费多少钱?优先权项收费,一个优先权交80,两个优先权160专利优先权是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
      一、在离婚过错方赔偿多少?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新民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


·女员工怀孕被开除赔偿多少
      女员工怀孕被开除赔偿多少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


·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了非法占有农业地罪,在《刑法》中对此罪的规定仅限于罪名和量刑。因此,司法解释对本罪法条中的一些关键性词语进行了解释,并且详细阐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