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一、公司债券期限分类
  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
  1、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
  2、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为短期债券;
  3、期限在1年或1年以上、10年以下(包括10年)的为中期债券。
  我国国债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相同。但找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与上述标准有所不同。我国短期企业债券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内,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为中期企业债券,偿还期限在5年以上的为长期企业债券。
  短期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金融机构中的银行因为以吸收存款作为自己的主要资金来源,并且很大一部分存款的期限是1年以下,所以较少发行短期债券。
    《证券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二、债券期限的收益
  债券的期限越长,则债券持有者资金周转越慢,在银行利率上升时有可能使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债券的期限越长,债券的投资风险也越高,因此要求有较高的收益作为补偿,而收益率高的债券价格也高。所以,为了获取与所遭受的风险相对称的收益,债券的持有人当然对期限长的债券要求较高的收益率,因而长期债券价格一般要高于短期债券的价格。
  三、债券期限的选择
  债券发行期限的选择一般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债券筹资的用途,其基本要求是还本期限不能短语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二是发债公司所能负担的利率水平,因为期限长短是和利率水平的高低成正比的。特别是第一个因素尤为重要。如果债券规定的期限太短,再投资尚未到期的情况下即已到还本期,那么为了偿还已到期的债券,只有靠发行新债来兑换旧债。这种办法不但不能环节发债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而且还会大大增加债券还本付息的工作量,并人为提高了发债公司的筹资成本,增加了公司的利息负担。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期限分类主要有三种,即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它们都是按照不同的偿还期限来决定的。而由于偿还期限时常不同,因而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但是长期债券的价格也高。因此,当您准备购买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以上内容我们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比例是多少?发生交通事故,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
      拆迁者强拆空心房违法吗?强拆空心房是不是违法的,要依据强拆的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未补偿通过暴力的方式强制拆除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严重的甚至......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
      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条件企业破产之前需要进行一次破产的清算,通过破产清算来了解一下企业当前的状况以及负债情况,但是进行破产清算之前需要满足破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女方如果还处于哺乳期间,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但是作为这个期间内相对处于弱势的女方来说,还是可以提出离婚的。首先,你们夫......


·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在成都个人补交社保,一般都是到社保中心的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的。个人需要携带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2、经......


·麻将一直是大家的娱乐方式
      麻将一直是您的娱乐方式,尤其是在团圆佳节时期,很多家庭聚会中都以打麻将为乐趣。打麻将既凝聚了家庭向心力,又是消磨时光的好途径。但是也有不法分......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新能源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为了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国家大力合理开发新能源,从而也就需要大量的土地来实验所要开发的新能源,所以国家合理的在国家范......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
      一、离婚无住房补偿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


·企业的征地补偿需要上税吗?
      企业的征地补偿需要上税吗?征地补偿金是对于被征地人的一种补偿,个人获得的征地补偿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因征地所获得征地补偿是否需要......


·五险一金指什么的来源
      五险一金对于劳动者的重要性想必您都有所耳闻。五险一金是国家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法定福利,是不允许用人单位私自进行调整比例以......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