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夫妻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男方优先取得孩子抚养权主要会有以下几种情况: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男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一般来说,男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强于女方,可以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物质条件。但是,男方由于工作强度一般高于女方,相比于女方,真正抚养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较少。法院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直接抚养责任。所以,为了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男方需要收集以下各种证据,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二)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三)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不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四)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五)双方分居时间较长,分居期间孩子一直随男方一起生活,孩子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和成长环境,贸然改变会对孩子成长形成不利影响的。夫妻离婚的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则就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要是双方都想要孩子或都不想要孩子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让法官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判决。至于在什么情况下男方能取得抚养权,我们也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安庆车祸赔偿误工费一天怎么算
      安庆车祸赔偿误工费一天怎么算1、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交通事故造成一方受伤,因伤无法正常工作时间的误工费由责任方承担。2、误工......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什么?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什么?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规定是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的话,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


·一、放弃继承保管义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放弃继承保管义务的后果是什么?放弃继承保管义务的后果是这样几种:(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能否先收房
      商品房交房时间一般会在买卖合同中予以约定,也有口头约定的,所以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交房时间都会比较明确。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作为购房者能否先......


·什么叫徇私枉法罪 徇私枉法罪判多少年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可能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不犯本罪,对......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权一方有什么权力?
      在我国离婚后抚养权一方有什么权力?离婚后一方有孩子抚养权,另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没有监护权,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带小孩去那不去那不需要跟另一......


·开设赌场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的行为,其实也是侵犯了我国法律保护的法益,而对于这样的行为,其实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开设赌场罪。而说到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一般都是三年以下,严重的话就是三年以上。对于严重程度,主要的界定的标准在能够吸收多少存款,所以就是存款的数额。那......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


·什么是企业融资,内容有什么?
      什么是企业融资,内容有什么?融资就是一个企业或者是公司,因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筹集资金的过程,一个企业的运转是需要非常多大资金的,所以......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在诊疗过程中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可能是因为“医生”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行医资格,即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对这样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