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原告都是在的,很多时候就是找不到被告,就包括在一开始起诉的时候被告就下落不明,甚至还有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不见了。那么,离婚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管辖权的确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但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界定,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所采取的证明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对派出所和村(居)委会的证明,因基层组织与被告的居住、生活最为紧密,有能力获知被告的去向,且无个人情感因素,对其证明的效力,可以相信。
  二、应诉材料的送达
  由于离婚案件的被告下落不明,正常采取的方式只有公告送达。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方式,通常采取的是当地张贴公告和报纸公告。当地张贴公告的优点是:1、当地知道被告下落的群众,可以及时通知被告;2、原告的离婚诉讼可以在群众中引起反响,法官可能接收到有利于被告的信息,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判决;3、当地张贴公告能够减少时间,减少程序,节省资源。但对于下落不明一方是外地人的,通过报纸公告和当地张贴公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更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权利。
  三、案件的判决
  《婚姻法》准予离婚所确定的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配偶的一方应当知道另一方的去向,如果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在何处,夫妻之间的各项义务也就无法履行,夫妻关系形同虚设,更谈不上有何夫妻感情。故而该类案件只要能确定被告下落不明时间在一年以上,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下落不明的一方是外地人,经邮寄户籍所在地亦无人接收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户籍登记中有很多“空挂户”,仅依据户籍登记确定公告送达,很可能会导致当事人失去举证的权利。因此对该类案件第一次诉讼,判决不准离婚为宜。要是离婚诉讼中被告下落不明的,此时要看具体找不到人的阶段是什么时候,若起诉离婚的时候就找不到人,那么此时原告可以在自己的所在地提起离婚之诉,而法院也是会受理离婚案件的,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审理之后就会进行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开庭法官会问什么?
      醉驾开庭法官会问什么?法官在庭审时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是无法猜测的,因为这要根据其所涉案情来决定。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注册资本跟资本公积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跟资本公积有什么区别?注册资本跟资本公积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


·没办结婚证彩礼能要回来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没办结婚证彩礼能要回来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


·当事人举报刑事案件算立功吗
      一,当事人举报刑事案件算立功吗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63条......


·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要支付吗生活中有很多人会遇到合同到期不续约的情况,有主观原因的也有客观原因的,在离职这段期间我们还是得继续生活,很多人受......


·非婚同居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受西方文化冲击,人们的性观念越来越开放,婚前同居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非婚同居财产纠纷问题不在少数。那在现实生活中,......


·在我国住宅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在我国住宅土地使用证是什么住宅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


·2023年一般被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一般被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一般个人诈骗数额要达到3000元以上才能以刑事案件立案。如果不构成犯罪标准,而有诈骗行为的,可以立为治安案件,依法给......


·乘客如果抢夺方向盘怎么处罚
      乘客如果抢夺方向盘怎么处罚该行为本身就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身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是十年以上,最高死刑。没造成后果,也是三年以......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如何把握?
      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故之一,一旦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尤其是导致身体伤残的情况,往往需要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