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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包括哪些?生活中,当我们遇到民事纠纷时,如果双方不能很好的解决。这时就要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因此,我们就需要了解民事诉讼的程序,以便更好的处理案件。那么,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包括哪些?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吧。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包括哪些?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2、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3、开庭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开庭审理又可分为:(一)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二)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三)法庭辩论。(四)调解或判决。法庭在审理和辩论的基础上可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审理即告终结;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依次判决。4、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到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包括哪些?通过了解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诉讼的普通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也就是从所谓的开始到结束。在法院进行审理时,作为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是肯定会经历这些程序的,所以您务必了解清楚,以免到时茫然无措,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发生什么,就不好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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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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