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后附有支付孩子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就应当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或法院的判决内容,实际支付抚养费。那要是在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要是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建议还是先写上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但要是本身就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可以直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三、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应该如何支付呢?主要有两种: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共同负担,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四、抚养费要支付到何时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五、变更抚养费的情况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要是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建议还是先写上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但要是本身就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可以直接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销合同诉讼和解协议书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购销合同诉讼和解协议书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第一部分: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第二部分: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


·家庭暴力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
      家庭暴力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中华民族是提倡和谐美德的,现在是文明社会可依然存在家庭暴力,那么家庭暴力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在面对家庭暴力时我......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一、违法驾驶摩托车的情形有哪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注册登记和未取得驾驶证的,不......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
      最长的公司债券的期限是多久?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配股、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都是再融资的主要手段,其中发行债券因为资金使用成本较小,受到广大公司的......


·酒店劳动关系有哪些可以证明?
      酒店劳动关系有哪些可以证明?工资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工地资料替签有什么后果
      替签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法律后果,除非是被授权签字,则其可以免于承担。例如:如果发生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对其直接负责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成年的自然人来说,如果在自己的档案当中被记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成年的自然人来说,如果在自己的档案当中被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那么自己在生活当中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的。......


·犯罪中止但是结果发生了会承担刑事的责任吗?
      犯罪中止但是结果发生了会承担刑事的责任吗?犯罪中止结果仍然发生会被判处刑事责任,《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


·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
      在我国,有相当一部门收养关系存在,这个收养关系,有的是合法的,有的是没有法定手续的。我国对事实抚养关系予以了界定规定,这个法律规定对有收养问......


·单位开除员工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单位开除员工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单位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此时单位要想行使权利的,则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开除行为就是......


·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设立的取保候审制度就是让犯罪嫌疑人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担保金后就不需要再被限制人身自由了。但是有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内出现法定情形,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