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哪些

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哪些风险 一、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什么风险
  企业雇佣“讨债公司”进行商账催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以下法律风险:
   1、不合规风险。
  合法经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讨债公司”无论以何种面目出现,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商账催收,其违法经营 “讨债”业务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因此,企业将商账催收业务外包给“讨债公司”,本身就不合规、不合法。
   2、“共犯”风险。
  尽管绝大多数企业在与“讨债公司”签订调查、咨询或者委托合同时,都会在合同中注明只授权“讨债公司”在合法范围内对债务人进行调查、追讨债务。但是,“讨债公司”最经常采用的讨债方式却是威胁和恐吓。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威胁和恐吓都属于违法行为,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当其触犯刑法时,企业的直接负责人有可能被认定为与“讨债公司”之间存在“指使”的法律关系,进而被作为“共犯”一并惩处。即使企业届时没有受到“共犯”指控,企业的道德形象、品牌和声誉将不可避免地收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3、债权失控风险。
  “讨债公司”鱼龙混杂,业务人员普遍素质不高。一些企业往往轻信“讨债公司”,将一些关键的债权凭证交给他们,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在此方面,由于人员意识淡薄遗失债权凭证的;有“讨债公司”拿到债权凭证后,自作主张地与债务人进行和解,进而极大地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案例;也有“讨债公司”的业务人员拿着债权凭证向债务人收起部分现金后携款逃跑的案例。
   4、给债权诉讼带来风险。
  债务纠纷的终级解决方式是诉讼或者仲裁(即“打官司”)。“打官司”结果好坏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直接相关。由于“讨债公司”的业务人员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在讨债过程中不知道或者不会从法律角度帮助债权人收集、补充、完善与债权相关的证据和诉讼时效得以延续的相关证据。导致,对于委托给“讨债公司”处理的债权,要么是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要么是法院以证明债权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为由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总之,利用“讨债公司”进行欠账债权催收,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法律风险。
  正确的做法:
  1、是通过委托律师通过合法途径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维护合法利益。
  2、是通过将债权以“折价方式”卖给资产管理公司(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公司债权、股权等),此方式能挽回大部分合法利益。
   二、有哪些讨债的法律程序
  (一)追讨欠款可以有很多程序。
  1、通过公安部门经侦大队办理追款,这种情况需要对方当事人符合经济诈骗的特征。
  2、通过向法院起诉,就是通过打官司来追款,这种情况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要考虑了。
  3、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清收欠款,譬如专业律师团队等。
  (二)追讨欠款是否需要请律师要你自己判断,律师费一般是欠款金额的4-5%左右。
  (三)民事纠纷,可以公告传唤,如果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什么风险?包括触犯法律也就是违法的法律风险等。根据上文内容我们知道,雇佣讨债公司讨债有很大的风险,因此,您在讨债时,最好是不要选择雇佣讨债公司的公司。如果您自己对于和平讨债实在没了法子,您可以选择诉讼之类的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债务人,由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夫妻财产包括债务吗?
      对于夫妻财产包括债务吗?夫妻财产和债务不属于包含关系,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享有或者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个人财产或者个......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六种。《中华......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


·交通起诉状范本是怎么样的
      ?1、原告原告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一个权利人,是这一起事件里面的为受伤者或者是受害者本人,应该根据当事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写清楚自己的出生年月,......


·撤销权之诉案由有哪些?
      撤销权之诉案由有哪些?一、简述撤销权所谓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和权利的行为危害自己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离婚孩子扶养费怎么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夫妻中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是必须要履行的。不过实践中,许多......


·一、工伤后国家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后国家有什么待遇?工伤后国家有工伤保险待遇,因为现在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后,用人单位都需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而这个社会保险当中......


·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
      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一、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


·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企业雇佣的外包工有没有高温费?
      现在一些生产企业会将产品的部分加工环节外包出去,交给外包工人完成。他们属于劳务派遣的一种,并不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而在夏天户外工作,企业的正......


·在我国入职是试用期还是正式
      您都知道,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和正式入职以后的各方面的待遇都不一样,所以其实有很多劳动者都十分关心单位让入职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因为确切的来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