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农村拆迁安置的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呢?

关于农村拆迁安置的政策都有哪些内容呢?《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
  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农村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有3种:
  1、补偿房屋的建筑重置成本,并重新安排宅基地,让农民重建;
  2、货币补偿,农民自己购买住户;
  3、产权调换,直接安排安置房。
  一、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二、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1、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拆迁安置的政策的相关介绍,农村拆迁的安置问题除了需要拆迁办提供解决方案外,也需要拆迁户们的积极配合,在可选择方案中选择一种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如果在安置过程中有问题存在,也可以与拆迁办协商解决。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当事人的承诺可以撤销吗?
      当事人的承诺可以撤销吗?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撤回撤销的区别有:1、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


·单位辞退员工需什么手续?
      一、单位辞退员工需什么手续?1,建议与当事人和平沟通好,然后再办理相关辞退手续;2,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马上移交手中相关工作和资料、财务等......


·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一般对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做出了明确的约定的,而这个期限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聘期。通常是在聘期届满之后,劳动者......


·乱停车怎么处罚?
      乱停车怎么处罚?分几种情形?违法停车不仅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妨碍了他人的交通通行,更会给自己造成不便。每个人都要提高个人的素质,在不违法的......


·税务滞纳金怎么算的呀?
      税款滞纳金怎么算的呀?每一位公民和用人单位都有向国家缴纳税款的义务和责任,有时候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国家就会对这些人实施一定的措施,那就是税款滞......


·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想要开办起来,必须要有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不一定是这个公司的老板,也不一定有股份或者权利,只不过是挂名而已,就好像傀儡一样,......


·夫妻本是同林鸟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两个人结婚难免会有磕磕碰碰的时候,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双方也只能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说离就能离的,在双方......


·人体损伤司法鉴定常见问题
      在车祸或者意外工伤等事故发生后,出于赔偿等原因我们一定要进行伤情的鉴定,即人体损伤司法鉴定。我们知道司法鉴定结果在协商理赔或者诉讼的时候都是......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
      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如何算违约房屋买卖中介合同,一般是中介及买卖双方约定购房事宜的三方协议,三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于违约。各方根据......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