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品房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商品房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商品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1、合同逾期可要求退房并交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9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没有按合同承诺期限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广告忽悠实物与宣传不符
  在购房时,销售广告对购房者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也应视为合同内容之一,如果开发商违反销售广告承诺内容,需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此外,签订预购房合同时,购房者最好增加房屋布局等细则附件,以便保障自己的利益。
  3、提前预售未办全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4、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合同对此项有约定,买房人就可要求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可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8、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
  9、合同中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
  二、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1、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按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违约金的约定来执行。
  2、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则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 ,双倍返还定金)来处理。
  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在处理商品房退房纠纷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是处理纠纷的关键。为了更好的解决退房纠纷,购房者最好先了解商品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以防开发商不给退房,也要知道退房违约金怎么计算,以方便自己知道开发商如何赔偿,这样的问题都可以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办理退房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留遗嘱继承房屋的方式有哪些?
      不留遗嘱继承房屋的方式有哪些?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


·高龄驾驶机动车上路是否违法
      高龄驾驶机动车上路是否违法若想要取得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则此时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而这里面对驾驶者的年龄其实是做出了限制的。其中至少......


·交通事故被判全责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被判全责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


·如何对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处罚
      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燃气机等等;水力发电厂的水轮机和水力建筑物,如水坝、闸门等......


·网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能。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要在报纸......


·I、醉驾将人撞成植物人怎么判刑?
      I、醉驾将人撞成植物人怎么判刑?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


·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自治和限制是什么?
      每一个公司存在着在市场当中都有着必要性,在公司当中也必须规范公司章程自治和限制。这不光是公司成立的条件,也是使公司不断走向成熟和规范的前提,......


·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一、第三人撤销权诉讼时效是多久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所谓形......


·高空坠物问题有哪些存有争议?
      高空坠物主要看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在责任主体明确的情况下才有追诉权利的来源,如果责任主体不明确,受害者则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法院是否受理呢......


·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怎么写
      租房过程也是比较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此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写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起诉状。......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责任如何定?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责任如何定?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