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更名有什么风险,如何办理更名?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更名有什么风险,如何办理更名? 一、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二)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三)备注;
  (四)变更记事;
  (五)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更名存在很大风险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却不属于自己,有些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而另一方面,土地使用全证和房房屋产权证不齐则不能上市交易。
  据了解,目前在很多地区,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并不影响上市交易。然而,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三、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
  (一)签订土地合同
  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二)测绘公司测绘
  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三)评估公司评估
  带着上述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四)土管部门受理
  带着上述材料: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五)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
  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综上所述,购买二手房时,买家办理了房产证过户,则拥有了房屋产权。如果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更名,则购买的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屋,虽然对于居住没有什么影响,但是会影响以后房屋的再次买卖,拆迁时补偿也会少于大产权房屋。因此,建议国有土地使用证未更名的朋友尽快办理更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户口本不在一起怎么办结婚证
      户口本不在一起,要拿双方的户口簿(户口在一起,拿一本户口簿即可)、身份证到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民事诉讼文书样式2023有哪些
      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有哪些变化随着民事诉讼体质的逐步完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相继出台,其内容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当今社会出现的许多民事问题。......


·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双数吗
      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双数吗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而其组成人数则是根据公司规模设定的。您都知道人数如果是单数,投标表决结果一目了然......


·要借款企业融资分为多少种?
      一,要借款企业融资分为多少种?按照融资担保物的形态,借贷融资可分为用过去的财产融资、用现在的财产融资和用将来的财产融资。按照资金的来源渠道......


·工伤鉴定完毕多久能拿到钱?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有生病受伤的情况出现,那么在单位的工作期间更是容易出现这种情况,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您都是束手无策,并不知道该......


·醉酒肇事逃逸有什么处罚?
      醉酒肇事逃逸有什么处罚?一、酒驾肇事逃逸处罚酒驾肇事逃逸从重处罚,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的精神并......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一、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么做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


·一般情况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在我国是属于黄金周,由于国家规定放假的时间比较长,对于一些单位来讲,可能因为生产的需要就无法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放假时间,也就是说会在国庆......


·合同诈骗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是怎样的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


·发生房产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房产纠纷是基于房屋法律关系所发生的纠纷。根据房屋的具体类型,发生的房产纠纷也会有多种类型。不管是什么样的房产纠纷,对于当事人来说,实际解决了......


·审查起诉阶段几日内告知嫌疑人?
      一、审查起诉阶段几日内告知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审查起诉阶段公诉部门的具体告知义务有如下规定: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