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应该怎样认定侵犯专利罪

侵犯专利的行为,若比较严重的话,则在我国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侵犯专利罪。而实践中,对侵犯专利罪进行认定,其实主要也就是区分清楚侵犯专利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那到底应该怎样认定侵犯专利罪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应该怎样认定侵犯专利罪
   本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的界限
  本条明文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按照专利法第 60 条的规定处理,不以犯罪论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的侵害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判决或者裁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以予以收缴进行侵害的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至于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实践中应结合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和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
  1 、侵害的客体不同。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 、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
   二、侵犯专利罪怎样判刑
  1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专利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才会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所有人才能依法享有专利权。同时,由于专利是可以为所有人带来很大经济利益的,因此实践中侵犯他人专利的行为也就层出不穷,对此我国也在不断的加大打击力度。甚至在《刑法》中还专门规定了侵犯专利罪。当然,在认定侵犯专利罪的时候,需要仔细与一般的专利侵权行为区分开来。而从法律的规定中,我们也了解到犯此罪的,一般是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单位犯本罪的处罚就有点不同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领完结婚证一个月内要退彩礼吗?
      一、领完结婚证一个月内要退彩礼吗?领完结婚证后,如果未共同生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来要求退回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专利诉讼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


·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应对 现在的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快,使得很多
      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的应对现在的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快,使得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犯罪行为,大多数不法分子会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获取更多利益。如......


·投标保证金退不退,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不退,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实践中,为了避免投标人在其投标被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撤销或者反悔的,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要......


·昆山工伤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提出的,只有工伤认定的结果是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的,必须要有工伤鉴定的结果才可以。而每个地方由于其具体的政策不同,......


·如果驾校发票收据丢失如何退款
      如果驾校发票收据丢失如何退款正规驾校不会因为你丢失缴费凭证拒绝退费的。遇到问题到驾校主管部门投诉。驾校主管部门是交通运管局,可以进行投诉。要......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


·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吗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


·一、法律上劳动监察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上劳动监察是什么意思?劳动监督是指法定监督主体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服务主体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检查、督促、纠......


·一、离婚后小孩除了抚养费还需支付其他的费用吗?
      一、离婚后小孩除了抚养费还需支付其他的费用吗?不用,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
      现阶段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应酬聚会避不可少,但是很多人因为应酬聚会而导致了最后醉驾的违法行为。很多人对醉驾的处罚并不了解,因为不同的情况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