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普遍为16周岁以上,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则法律上面的年龄规定不同。就抢劫罪这种重罪来讲,您知道我国规定的抢劫罪负责任年龄是多少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抢劫罪负刑事责任年龄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的人犯抢劫罪应负刑事责任。由于抢劫罪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性质比较严重,所以在立法上对构成抢劫罪的数额和情节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
   二、抢劫罪犯罪对象“公私财物”包括哪些
  一般认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根据通说,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进而,可以与“犯罪所得之物”区分开来。所谓“犯罪所得之物”是指犯罪行为人通过犯罪所获得的财物或物品。且不论“犯罪行为人通过犯罪所获得的财物或物品”这样的表述本身就有歧义,就算是没有歧义,仅指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得的各种形态的物质利益,那么,根据上述定义,抢劫罪的犯罪对象也应当是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而公私财物则是抢劫罪的犯罪所得之物。
  况且,抢劫罪是通过对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施以影响来获取财物,要说“犯罪行为所作用的”,也应当是人,而不是物。而盗窃罪、抢夺罪中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对象即财物,因此尚可说盗窃罪、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我们认为,“犯罪对象”的出现盖因我国刑法借用了哲学上“客体”一词而创造了犯罪客体,为了区分犯罪客体和哲学上的“客体”,才出现了“犯罪对象”一语。但目前通说对犯罪对象的定义笼统而不够精确,若将之理解为“犯罪行为所作用的、直接体现犯罪客体的物或人或其他载体”也许较为妥当,这样,抢劫罪虽然其手段行为作用于人,但体能够现“受到侵犯的财产权利”的则只能是公私财物。所以笔者此处使用“行为对象”一语。
  既然抢劫罪的行为对象是公私财物,那么该“公私财物”应当是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动产(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除外),如实践中出现的抢劫名贵中草药、名贵兰花、电话充值卡等情形。当然包括准不动产,如汽车、船舶等。而不动产难以“当场”取走,所以不应是本罪的犯罪对象。如果强行“霸占”他人不动产的行为以抢劫罪论处,恐怕会有违一般民众的法感情,按照民事纠纷解决即可。对此,有的学者正确地指出“不动产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但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压制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反抗,转移登记名义,取得不动产处分可能性的,可以认定为抢劫罪。这与许多学者所主张的直接针对不动产实施侵夺可以成立抢劫罪的观点不同”。
  从我国相关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对于像抢劫罪这样的重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负责任的年龄已经不再是16周岁了,只要行为人达到了14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此时就需要实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于抢劫罪负责任年龄则也是14周岁,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一、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


·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不算。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怎么判?
      许多人因为某种意义的关系需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也许他们认为这只是一种作假的行为,但是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经无形的触犯到我国刑法的规定了,......


·遗嘱相关的法规有哪些?
      遗嘱相关的法规有哪些?遗嘱相关的法规有哪些?遗嘱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


·民事辩护词格式是什么
      民事辩护词格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辩护词格式范本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法院对一些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后,我们对宣判结果比较关注。但是,宣判结果要在开庭之后的一段时间。那么,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呢?一般来说,......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一、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哪些?挪用资金罪辩护要点有,被告人构成自首,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案件应以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


·如何认定开发商已交付房屋
      如何认定开发商已交付房屋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


·保险法关于受益人的规定必须要具体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法关于受益人的规定必须要具体的条件有哪些?一、保险法关于受益人的规定必须要具体的条件有哪些?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享......


·大连工伤认定律师收费参考依据是什么
      其实关于工伤的工伤认定申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劳动者本人或者家属提出申请的。很少有用人单位会积极主动的为自己的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积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