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人有寿命的长短,在我国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是如此。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只能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我们所知的土地使用年限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仓储用地50年;
6、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1、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3、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4、《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使用是没有年限要求的,也就是说农村的居民们对自家的土地有永久的使用年限,可以代代相传。但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不受限制并不代表对谁都适用,一般只适用于同村人员或宅基地的使用,而承包者就有承包年限的限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材料证据清单少写了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材料证据清单少写了的规定是什么?按照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明问题的格式列表。证据是用以证明案件真相的一切客观事实......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什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问题规定是一般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刑拘批捕后的程序的哪些?
一、刑拘批捕后的程序的哪些?批捕后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一、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一)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二)夫妻双方......
·怎么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
怎么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一般通过公司账目、票据等证据来证明。《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作出如下制度设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的赔偿主要是除了赔付医疗费以外,对于造成伤残的,还要赔付残疾赔偿金,而伤残......
·刑法对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刑法对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的处罚规定?《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家吗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自己家吗,有什么特殊情况?我国大大小小的公司林立,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国家的政策的扶持,对公司设立的标准不再那......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
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一、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代位权之诉是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
·一、起诉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起诉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