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西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广西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一、广西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二、广西农村拆迁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综上所述,按照广西的政策规定,对农村拆迁安置大体有两种方案,对于撤销建制的,会给村民发放现金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补偿标准参考重置价格。对于不撤销建制的,会进行异地重建,给村民补偿一定的安置费。以上就是我们总结归纳的广西农村拆迁补偿安置方面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盗窃金额达到多少立刑事案件?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


·正当防卫是否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否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类型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类型?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


·?
      ?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工伤保险基金应当遵循“统筹共计”法则,通俗的语言来说就是所有人把钱集中在一起,再分配给大家使用。一: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个人......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
      什么叫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中小企业在发展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十分强烈,当有融资需求时,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融资。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和金......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股东对于公司的成立起到了直观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股东想要换其他的方式进行投资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股东就会出现空缺,这......


·我们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且醉酒驾驶已经入刑了,如果
      我们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且醉酒驾驶已经入刑了,如果构成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的范围,将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依然有些人会知法犯法,醉驾之后被......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如何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如何赔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看一下对方是不是已经使用了跟自己文字相同或者是相类似的商标,商标使用成为商标侵权判定中重要因......


·夫妻复婚之后房子归谁?
      夫妻复婚之后房子归谁??夫妻之前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对房子作出了分割的,那之前明确了房子归哪一方,现在就算夫妻复婚了,房子也是属于这一方的,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