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怎么办?

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怎么办?信息公开,是政府在职责范围内应当履行的义务。我们知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对于前者,一般政府都会履行其责进行公开;而对于后者,是公众和政府产生矛盾比较多的地方。那么,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怎么办?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第三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四)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五)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我们从文中可以了解到政府不履行信息公开怎么办的解决办法,如果政府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由收到举报的机关予以调查处理。另外对于政府,如果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并且说明理由,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中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一、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


·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割可以吗?
      婚姻存续的财产分割可以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


·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
      采取监视居住最长期限是多久?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


·车辆违章闯红灯扣几分 闯红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车辆违章闯红灯扣几分闯红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对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进行罚款和扣分,然而其中的扣分却是很多驾驶员都不愿意的......


·厂房征收补偿承租方的规定是什么?
      厂房征收补偿承租方的规定是什么?厂房面临拆迁,厂房所有人依法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是您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若是厂房正处于租赁关系中,承租人......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


·离婚财产管制是如何进行的?
      离婚财产管制是如何进行的?离婚财产管制是法院审理决定之后向银行来进行通知,实施具体的管制措施,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刑法中关于绑架罪的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


·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盖章有效吗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审核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审核应该遵守哪些原则?处罚法、司法对行政处罚进行了相关规定,对于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审核要遵守哪些原则这个问题,相关法律对此进......


·一.离婚财产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