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找不到债务人时可以向谁讨债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二、讨债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讨债中防止逃债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2、讨债要讲究技巧、策略
  讨债前要认真了解债务人有关情况,收集信息和资料,在请教顾问、专家基础上,确定讨债的方法、策略。讨债中要振振有词,咄咄逼人,要善于抓住对方把柄,攻其薄弱环节,出其不意,以决制胜。针对不同性格的债务人,采取不同的策略,如对“强硬型”的,运用沉默策略,软硬兼施策略;对“固执型”的可采用试探策略,先例策略。
  3、讨债要充分妙用“情”、“理”、“利”、“法”
  (1)“动之以情”:凭着多年积淀的友情,只要说到伤心为难处,对方不会不有所考虑。
  (2)“晓之以理”:情中寓之以理,晓之以利害,以理服人。
  (3)“辅之以利”:在事实基础上给客户一定的让利,保本舍末,或许能激起客户有效回款的积极险。
  (4)“诉之以法”:山穷水尽,仁至义尽,别无选择,诉之以法。
  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时,作为债权人,您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在遇到找不到债务人等情况时,为了避免债权受到损害,您要注意及时向法院起诉讨债。在起诉前,您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有可能会胜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还不起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经济纠纷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纠纷,在经济纠纷中,判定被告一方确实存在债务行为,则应该由被告对原告进行偿还和相关损失的赔偿。那么民事诉讼......


·相信大家都有被人误解甚至被传播不良言语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这种
      相信您都有被人误解甚至被传播不良言语的时候,但是如果是这种误解传播是不良的,是刻意制造的,很可能就是我们的一种诽谤。当我们被他人诽谤如何处理......


·拟上市公司原始股是什么
      拟上市公司原始股是什么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赢利和发财的代名词。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


·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去的区别
      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这两种方式各有侧重点,对于司法机构来说,一些杀人的案件才会选法医鉴定,在面对一般的伪造签名等案件中会采取司法鉴定,......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夫妻之间续存的财产只要是共同财产就应该要进行平分。首先确定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


·如何对名誉权共同侵权追加责任?
      如何对名誉权共同侵权追加责任?(一)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


·没有合同客户要求赔双倍定金可以吗?
      没有合同客户要求赔双倍定金可以吗?没有合同客户要求赔双倍定金,如果有证据证明合同真实性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zhi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成立转换型抢劫罪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这些具体罪名要是在犯罪过程中有特殊行为、情节的话,则此时可以转化为抢劫罪,您都清楚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很重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竞合会如何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竞合会如何处罚?会如何处罚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竞合犯是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但是依照比较重的罪处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


·因病监视居住能判多少年?
      因病监视居住能判多少年?一、因病监视居住能判多少年?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
      商品房无按揭是指什么1、商品房无按揭指的是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在购买时房子属于直接全款购买,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2、还有一种意思是,使用按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