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承租人来讲,可能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因为自身一些原因而无法实际居住那么久,此时又不能提前退房,于是就想将房屋在租赁期限内转租给别人。此时有些问题是需要承租人注意的,那到底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转租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转租均有严格规定,在转租时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三)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四)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五)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由此可见,张某的说法是错误的,你完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保障自己的权益。
   二、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有什么后果
  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进行的转租。在非法转租中,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是违法行为,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害,出租人也有权终止合同。非法转租时,当事人之间发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发生债权的效力,因而租赁合同可以有效,转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权利的义务,因转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次承租人有权向转租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承租人转租为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不终止合同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转租而受影响。
  (三)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但如出租人不终止租赁关系时,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基于承租人的租赁权而发生,在承租人有租赁权期间,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并不是不法的,出租人不得迁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中责任转租就是在未经原房东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房屋转租的行为。此时承租人肯定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至于承租人进行房屋转租注意的问题,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累犯有判6个月的吗?
      累犯有判6个月的吗?在司法实践中累犯也有判六个月刑期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累犯应该加重刑罚,但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累犯,刑罚是不会太重的。......


·一、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加手写备注是否有效?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


·债权债务举证要求
      举证要求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支持主张的法律依据等。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


·产前亲子鉴定多少钱
      如今做产前亲子鉴定的数量逐年增加,做亲子鉴定的原因有很多,大部分是为了弄清楚孩子的真正父亲。在做亲子鉴定前,妈妈们都想知道产前亲子鉴定多少钱......


·办理退工手续;
      办理退工手续;二、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三、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
      一、交通事故受伤是否由保险公司赔偿?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在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项目、数额。(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


·借条时效法律效力是多久?
      借条的时效法律效力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多久生效?我国法律在离婚方面规定了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登记离婚是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婚......


·醉驾处罚制度是什么?
      醉驾处罚制度是什么?1、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
      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一、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房屋继承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号码。本人配偶,身份证号码。现有位于住宅地一处,(写清楚房屋......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什么人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什么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