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怎么取证

很多时候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方面产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因为赔偿而产生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对纠纷进行处理。那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来取证呢?现在,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怎么取证
  1、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2、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
  3、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论。
  4、提供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5、提供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
  6、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7、提供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该被抚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证明材料。
  8、提供财物直接损失,如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建筑等的修复或折价费用等证明材料。
   二、怎样提交交通事故诉讼证据
  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作为起诉的一方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否则的话判决结果就会对其不利。当然,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打交通事故官司的时候,有什么不清楚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方出轨离婚协议书须要注明吗?
      男方出轨离婚协议书须要注明吗?并不一定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


·如何查看二手房的房龄
      如何查看二手房的房龄方法一:看到新近粉饰的墙面,可以从周围居民或房管部门那里确认一下房屋的真实年代,不要随便听信中介公司关于房屋年代的介绍......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


·行政强制执行要求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强制执行要求具备哪些条件一、行政强制执行要求具备哪些条件?(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为什么面临征收,无证房就成了违建?如何破解?
      一、为什么面临征收,无证房就成了违建?如何破解?  对房屋进行拆迁是需要补偿的,对于无证的房屋一律按违建进行处理的原因是为了减少补偿,当遇到这......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


·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一、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可以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


·物业小区内砍树是否违法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


·当下比较流行的术语要属共享了,很多人都觉得有些东西偶尔会用,
      当下比较流行的术语要属共享了,很多人都觉得有些东西偶尔会用,但是买了的话又比较的浪费,这个时候就产生了租赁的问题,可以说现在不管是什么样的东......


·交付部分定金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交付部分定金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


·企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