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产案件中法院撤销个别清偿的条件

所谓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在对多个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只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行为 。个别清偿的条件,必须是债务人同时面对多个债权人。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债务人清偿债务的行为,就不属于个别清偿;如果只有两个债权人,也不能算是个别清偿。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损害的是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但是,如果个别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则不在此限。


  


  撤销个别清偿的条件是:


  


  第一,债务人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如果不具有法定情形的,管理人无权请求撤销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


  


  第二,债务人只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在债务人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已经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债务人仍然实施只是针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管理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三,个别清偿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www.njLawyer.cn。如果超过了六个月的时间,则不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个别清偿行为。至于六个月的认定时间,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为准,即人民法院作出破产申请受理裁定之日.www.njLawyer.cn。


  


  第四,由管理人行使撤销权www.njLawyer.cn。对于债务人实施的个别清偿行为,由管理人行使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权利,其他人不能行使这一权利。


  


  第五,个别清偿不具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情形。个别清偿只是针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通常情况下会减少债务人财产,损害其他多数债权人的利益南京律师网。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产生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结果,如债务人以某一价格受让股票后,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按此价格支付了价款,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该股票的市场价格有较大提高,使债务人财产受益,就不应当撤销。。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关于专利侵权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洽谈客户1、与客户洽谈前的准备。主要收集客户基本情况信息;了解涉案侵权人基本情况,涉案侵权行为形态......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资料。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


·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一、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事实新的犯罪的。得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结论:一是程序上要统一释义。公安和检......


·网络诈骗找哪个部门报案呢?
      网络诈骗找哪个部门报案呢?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网上购物网站和网上银行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网上诈骗的手段也随之层出不穷,即使十分小心......


·截止到2017年9月,北京房产成交均价已经达6万每平方米。这
      截止到2017年9月,北京房产成交均价已经达6万每平方米。这个价格对很多人来说是天价了,可能不吃不喝一辈子也买不起一套90平的小房子。鉴于目前北京楼......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父母生前怎么立遗嘱给儿子?
      父母生前怎么立遗嘱给儿子?父母生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立遗嘱给儿子: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报案非法集资怎处理呢?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逐渐好转起来,于是有些人就利用手中闲置的钱来进行投资。但是一些人却通过非法渠道吸收公众存款,谋取利益,......


·涉外婚姻公证财产怎么公证
      涉外婚姻公证财产怎么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我国的公司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者都是要通过筹资来进行公司的设立的,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投资的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