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是如何规定的?对于民事案件,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果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在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应当履行法院判决的调解书。可是有时候也会出现,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情况,这时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被执行人可能会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对于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第一款第六款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也就是说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的后果,包括承担执行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被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的也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在民事案件中,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法院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被执行人应当严格履行。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人们法院通知执行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的,这时人们法院就会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证什么签发?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证什么签发?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最重要的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在生活中人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只......


·工地高空坠物预防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
      工地高空坠物预防协议书需要注意什么工地高空坠物预防协议书需要注意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


·《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


·在网上借的钱不还会怎样有哪些
      在网上借的钱不还会怎样有哪些后果一、在网上借的钱不还会怎样,有哪些后果?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


·原告是否可以降低诉讼标的额退回一些诉讼费?
      原告是否可以降低诉讼标的额退回一些诉讼费?一、原告是否可以降低诉讼标的额退回一些诉讼费?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


·企业股东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股东增资需要什么手续企业股东增资需要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办理时间:7个......


·网络诈骗多少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受理一、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受理1、三千元以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我国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基本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田是农民的根本,但由于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一直在继续,许多农田已经被征收,用作发展房地产或其他设施的建设,......


·出售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出售二手房之前,一定要搞清楚,自己的二手房是否属于国家规定允许上市交易的房产,不然的话即使欺骗对方,将二手房出售了的,最终出售行为也会被认定......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哪些?公司法是我国市场的主体法,是规定公司的包括设立解散和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任何一个公司都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农村承包地算不算父母遗产?
      一、农村承包地算不算父母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