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是什么? 一、相关背景
  民事诉讼终结是法律术语,民事诉讼终结,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出现某种法定的情形时,法院依法结束民事案件审理的活动。
  法律术语,民事诉讼终结,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出现某种法定的情形时,法院依法结束民事案件审理的活动。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活动一般以完成诉讼程序、作出判决而结束,或者成立调解协议而结表。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诉讼程序不可能完成,而在进行中予以终结,以后不能继续进行。
   二、相关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三、相关研讨
  诉讼终结是指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因特定情形的出现而终结。引起诉讼终结的原因,除法院作出确定的终局裁决外,还可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和其他事由。
  前者为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包括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如原告撤回起诉(系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当事人达成调解、对诉讼请求的放弃或认诺(系对实体权利的处分)等;
  后者则均为诉讼主体发生了特定的事由,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等诸情形,又如原、被告地位混同(如原告法人与被告法人合并)。
  虽然因其他事由引致的诉讼终结也需法院作出裁定终结诉讼,但此情形下的裁定显然有别于法院作出确定的终局裁决导致诉讼终结情形下的裁定,因为后者才产生既判力。当然确定的终局判决、诉讼中达成的调解、法院笔录中记载的对诉讼请求的放弃及认诺(即对诉讼请求的承认,有别于对事实的诉讼上自认)亦产生既判力或具有确定判决同等效力。
  因此,虽然继承人选择不参加诉讼时,法院作出的诉讼终结裁定不产生既判力,但是已亡当事人于诉讼进行中曾作出的对诉讼请求的放弃或认诺却具有确定判决同等效力,其对继承人此后的诉讼权利及实体权利发生节制。另外,已亡当事人于诉讼中作出的应由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以外的诉讼上自认,亦不容许继承人于本案终结诉讼后另启诉讼随意撤回或再作相反主张。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终结是指在某种特定情况下的终结,原因或事由可由当事人的个人行为或者法院的裁决来确定,公民需依照法律按照自己作为被告人,自诉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依法提出上诉,并服从相关终结裁定,不可与相关原则相悖,如此方能以正确形式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逃税罪税额巨大指的是什么?
      逃税罪税额巨大指的是什么?逃税罪税额巨大指的是1万元以上,这主要是根据我们国家关于经济类型的犯罪追诉标准规定里面所进行的,一般情况下偷税的数额......


·老婆以看小孩为借口住前夫家算重婚?
      老婆以看小孩为借口住前夫家算重婚?并不一定属于重婚行为,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


·法院开庭到判决书下来要多长时间
      法院开庭到判决书下来要多长时间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入职一年辞退赔偿多少
      公司辛苦招聘员工,员工通过与别人竞争才最终进去公司,双方都很不容易。但是有的员工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就会被公司辞退,但是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赔......


·14岁做学徒算不算童工 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有些私人企业会招收学徒,而对于一些家境贫寒的未成年人来讲,此时可能就会放弃读书的机会,而外出给人家当学徒。的但由于我国是禁止单位使用童工的,......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
      夫妻离婚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


·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该怎么认定
      构成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而此时需要由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意图才行,现实中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进行认定,其实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


·一、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


·成年人有法定监护人吗?
      成年人有法定监护人吗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广西征地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广西征地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们通常所说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被征收后,国家按照土地的原用途支付给公民的补偿金,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