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过错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过错的赔偿项目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在医疗过失的案件当中,肯定会涉及赔偿问题。而赔偿就要鉴定医院的医疗过错责任有多少,根据鉴定的责任,赔偿患者损失。赔偿的损失需要包括的项目有十二项,具体可以参考上文医疗过错赔偿项目的内容。如果对赔偿需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联系我们,我们将全程为你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的法律关系陷阱
      合同法规定了十五类合同,通常,我们使用的是买卖合同,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或经验如下:@、经销和代销不清楚,实际分销中经常遇到。@、尽量不要搞......


·哪些行为按故意伤害罪处罚
      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除《刑法》第234条直接规定的故意伤害罪以外,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了下列以故伤害罪定罪处罚的情形:1、非法拘禁他人,使......


·在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


·执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那些
      执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那些一般情形下,对于某块区域或地区的执行管辖权,一般由法院进行委任或授权。但是也免不了当事人对执行管辖权存在异议的情况......


·只交强险车辆自己撞了怎么赔偿
      事故中你有责的话,交强险可以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对方最高2000元。报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很多情况下需要你报交警处理,出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


·发生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由于购房者与卖方所站的立场不同,总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产生争执,甚至是发生房屋买卖纠纷。那么,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房屋买卖纠......


·济南退休金什么时候补发目前退休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现
      济南退休金什么时候补发目前退休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现,所以退休金补发的时间也没有出来,退休人员可以持续关注我们,我们会对退休金调整作第一时间的......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
      法律承认的商业机密有哪些特征?商业百秘密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秘密性、管理性、实用性、价值性。(1)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


·河北省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信息公开渠道有哪些?
      河北省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信息公开渠道有哪些?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阳光办公,信息公开方面的进步较为明显,这离不开法规方面的完善、各级政府......


·双方代理的禁止性规定
      双方代理的禁止性规定为了确保双方代理的良好正常的运行以及维护双方的切身利益,法律需要对双方代理的有关问题进行一定得禁止约定,对代理人的所有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