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外观专利维权怎么做

外观专利维权怎么做 1、收集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有关涉嫌侵权产品的信息。
   2、初步判断涉嫌侵权的竞争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检验侵权嫌疑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成立条件,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的例外情况,以及侵权嫌疑人的产品是否落入了贵司相关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
   3、在认真检索和调查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重新评估贵司的相关专利,分析其稳定性。评估大致有如下结论:
  (1)贵司的相关专利具备专利性条件,即使对方提起无效程序,也很大可能会被维持;
  (2)贵司的相关专利部分具备专利性条件,还有部分不具备专利性条件,可能会被部分无效;
  (3)贵司的相关专利不具备专利性条件,很可能会被无效。在此基础上,确定对贵司最有利的下一步行动方向。
   4、在贵司相关专利稳定性强,侵权嫌疑人侵权可能性较大的情况下,开展正式的调查取证工作,以形成有关专利侵权事实存在的完整的证据链。例如:涉嫌侵权人的基本情况,涉嫌侵权人的侵害状况等。
   5、在确定对涉嫌侵权的竞争者方针(是否一定要对方停止制造、销售或使用,还是可以通过订立许可合同允许对方实施)的基础上,向涉嫌侵权者发律师函,并参加可能的协商与谈判。
   6、通过行政或者司法程序对贵司的专利权进行保护,有如下两条可供选择的途径:
  (1)选择行政程序,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并参加可能由行政程序引起的行政诉讼;
  (2)选择司法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7、涉嫌侵权方很可能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贵司相关专利的无效宣告申请,在此情形下,代理贵司提出答辩意见、出席口头审理等专利无效申请程序。
   8、为进一步在边境环节有效地保护贵司的知识产权,代理贵司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9、搜集(或委托收集)竞争对手在中国诋毁贵司商誉或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证据,与专利战配合(之前、同时或之后),在适当的地方,起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两线作战,互为呼应,增强实效。
   10、全过程参与贵司关于战略战术的讨论,并执行贵司的意志;在可能和必要时,参与贵司与竞争对手的谈判,促成某种和解,以最少的代价赢得最大的市场利益。
  综上所诉,当个人或公司遇到外观专利侵权事件时,首先需要确定是否真的侵权,如果有一定要及时收集一切外观专利侵权的证据和信息,如果能与对方私下协商解决是最好的,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坚决维护自己的外观专利权,与不法分子作斗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减免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减免规定是什么一、鉴定费用的减免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


·房产是贷款离婚后怎么分割?
      房产是贷款离婚后怎么分割?房产是贷款离婚后需要将没有还清贷款的这样一种事实纳入到分割的范围之内,通常情况下也是需要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进行一个分割......


·如果在网上买钢珠犯法么?
      如果在网上买钢珠犯法么?可以肯定地说,在淘宝店单纯购买钢珠是不违法的,但如果连同钢珠枪等一齐购买,则涉嫌违法,轻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要追......


·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一、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的区别有哪些?(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而租客承租房屋的时候,会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近年来,关于租赁......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婚后双方共同来进行借款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


·一、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一、网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注册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交易双方使用买卖盾数字证书登录→编辑上传合同内容→双方加签时间戳→双方进行电子签名→生成......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是什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


·绑架有严重后果怎么处理
      对于绑架行为来讲,这是构成了绑架犯罪的,而在对行为人判刑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实际的犯罪后果,如一般的犯罪后果与严重的犯罪后果。你要是绑架有严......


·法律规定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
      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


·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可以吗?
      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可以吗?签过劳动合同后改派是可以的,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行为,改派是用工支配形式。改派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