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光是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还不够,此时需要对受伤的人员进行专门的伤残鉴定,然后再结合这二者,作出最后的赔偿。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有何注意事项
  (一)伤残鉴定要求从受伤之日起多少天以内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
  (二)交通事故导致受伤的,鉴定机构需要你提供另一方的委托鉴定文书,才会接受给你鉴定。
  (三)事故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 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被鉴定人本人,另一方书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委托鉴定书》一份,被鉴定人的所有医疗材料、包括住院记录、门诊或急诊病历、各种ct影 片、最好让之前治疗的主治医生给你开具(诊断证明)一份,将这些所有原件带上,到当地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营养期 限、等相关鉴定。
  (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所以,每个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鉴定机构不一样,或许程序也未必一样,但是可以确定的是,鉴定所需材料是必须的。
  其实在不同的地区,具体的流程细节上面还是有点差异的,当然申请进行伤残鉴定还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才行。同时您还需要注意,对伤残的鉴定也必须有时间的限制,原则上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间作出鉴定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经济合同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经济合同仲裁的时效是多久?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的原则。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无权主动提起案件,提案是由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仲裁机关申请。......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
      撤销权及其法律特征一、什么叫撤销权撤销权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逃债或损害公平清偿的行为,有申请......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能否起诉?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这是赠与人为换取另一方同意协议离婚而承诺履行的义务。这类离婚协议中双方主要义务表现......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


·工程款 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


·遗嘱公证后还能否进行修改?
      遗嘱公证后还能否进行修改?可以的;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


·如何追讨工程款 工程款如何追讨
      如何追讨工程款工程款如何追讨?如何追讨工程款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得到什么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被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可以得到什么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


·合同法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
      合同法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


·018年专利侵权如何赔偿
      018年专利侵权如何赔偿一、如何判断专利侵权1、专利本身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专利是否侵权需要比对对方产品技术特征是否全面覆盖专利独立权......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几天吗?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需要几天吗?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合同,房产过户的时候,往往中间还有着一些他项权,当他项权完全注销的时候,房屋才会真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