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

个人是否可以收购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收购作为重大的证券交易活动,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目标公司董事会的重组、股票市场的波动等异常复杂的问题,如果稍有处理不慎之处,则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东和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所以我国法律对上市公司的收购对象有一定的严格要求,有时候是禁止其收购的,那到底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可以收购上市公司吗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通过上市公司收购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对公司的收购不限于个人与公司,因此个人是可以收购上市公司的。
  二、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分立,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体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有:(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即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上市公司收购作为企业发展、扩张、调整的一种主要方式和手段,在西方企业成长史中谱写了亮丽的篇章。但是上市公司收购始终是一种有利有弊的活动,如何在收购的惊涛骇浪中保护弱小股东,防止追逐高额利润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欺诈行为,始终是各个上市公司的收购双方应当了解的内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公司经营方面的专家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白任意规则应用条件是什么?
      自白任意规则应有条件是什么?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


·送达回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送达回证要注意什么问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送达回证是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或拟进行......


·劳动合同中能否约定担保条款
      有的单位可能会出于自身考虑,在劳动合同当中与劳动者进行担保条款的约定。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劳动合同中能否约定有关担保责任的条款呢?如果不......


·雇凶伤人怎么判,如何处罚雇凶伤人行为
      经常听到这样一种情况,生活中有人因为一些纠纷居然雇凶伤人。在这样的情形下,实际的行凶人与主谋是分开的。而这种情况下毕竟是构成了犯罪的,那么雇......


·购买房子过户费是怎样算的
      购买房子过户费是怎样算的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
      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
      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吗?离婚夫妻共同抚养权,是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后男方应给女方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
      开放商没有预售证可以卖房吗1、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2023民事诉讼追诉时效多久?
      民事诉讼追诉时效多久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进行了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4年诉......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
      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一、企业因为疫情不给工资怎么办?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