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如何处罚?

在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地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也不断加快,尤其是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令人惊叹。但与此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更容易泄露,一些非法分子更是通过非法的途径获取公民的信息。那么,如果情节较轻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应该如何判罪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如何处罚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说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可能会予以拘役处置。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通过上述我们的介绍,我们得知一般而言,在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没有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也会受到处以拘役的处罚。如果情况严重的话,根据不同的犯罪事实以及不同的犯罪主体,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您一句,一定要注意我们的个人信息的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偷税漏税1000万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人们对于婚姻关系愈加不信任。在离婚的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占据重要地位,其中房子的更名过户最为重要。那么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怎......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电话诈骗怎样防范
      相信电话诈骗真的是近来让所有人无比头痛的一个问题了,各种中奖信息、欠费通知、退款消息、汇款通知等诈骗信息铺天盖地,简直令人防不胜防,那么遇到......


·山东征地补偿产值标准是多少?
      山东征地补偿产值标准是多少?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有不少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下面的各个市县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征地......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想要达成要约的邀请,不能因为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只是为了是他人发出邀约......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这就说明地役权也......


·检察院审查起诉简易流程是什么
      检察院审查起诉简易流程是什么一、检察院审查起诉简易流程是什么?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


·2023年拐卖儿童团伙的判罚是什么?
      2023年拐卖儿童团伙的判罚是什么?一、拐卖儿童团伙的判罚是什么?1、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