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并不是只要车辆之间发生的事故就一定属于道路交通事故,而要是不属于的话,就不能按照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实,我国早就在道路交通事故范围上面作出了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道路交通事故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该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发现,构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事故可归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第一,事故的发生必须与“运行中”的“车辆”存在某种关联,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是指靠动力装置驱动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轮式车,对于非轮式车,如挖掘机(属履带式车辆)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机动车;对于设计的非用于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也不属于该法规定的机动车,如火车,由于其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行驶,因此,不属于该法规定的机动车,其发生的事故由铁路管理机构调查组进行处理。对于“非机动车”,是指上路行驶的人力或畜力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符合国家限定范围的靠动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如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每小时,空车质量不超过40kg的机动轮椅车、电动车。
  第二,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工厂内专门用于厂区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本法所规定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接到报案的,可按交通事故处理,比如,农村田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但此时,事故中的车辆则仅限定为机动车,不包括非机动车。
  第三,事故是由于车方主观上有过错或者由于意外引起。车方主观上的过错,一般仅限于过失,若为车方故意而导致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应视损害后果定性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或故意毁坏财物等。在车方主观上虽无过错,但由于某种意外而产生损害后果的情况,除自然灾害外,一般也可定性为交通事故,如,山路上行驶的车辆,由于道路塌方而引起车辆坠毁的情况。
  第四,事故必须造成了一定损害后果,包括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即使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不构成交通事故,而属于交通违章。
   二、哪些是非道路交通事故
  非道路范围: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
  (2)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
  (3)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
  (4)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
  (5)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面,厂矿、企事业单位,火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的专用路面;
  (6)撤村建居后尚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7)凉晒作物的场院内;
  (8)断路施工而且未竣工或已竣工未移交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的路段;
  (9)其他未列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路段。
  凡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机耕道)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非道路交通事故),也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范围,公安交警部门不具有法定管理的职权。
  我们可以准确的区分清楚究竟哪些是道路交通事故,而哪些是非道路交通事故。针对不同的事故,在具体进行处理的时候也是不太一样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管辖权异议时间法律依据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时间法律依据是什么?管辖权异议时间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


·南通法院非法集资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南通法院非法集资一审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应该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有刑诉第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 机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1、最新帮助毁灭证据罪处罚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三百零......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建议您在租房合同到期以后要及时的续签合同的,因为租赁合同到期但是却不续签合同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有人可能就......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是什么?很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和一些不法分子寻恤滋事有关,这些人在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起到了很坏的作用......


·新婚姻法对女方是否公平?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我国,女性普遍处于弱势的地位。在一段婚姻之中,女性往往要扮演更多的角色,如母亲、女儿......


·打人一嘴巴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殴打他人行为,属于情节较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对此事予以调解处理,你还是和对方好好协商一下,要是调解成功派出所就不会对你进行处罚......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劳动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公司员工与公司产生的实际纠纷受理,立案调查,以维护一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但您知道么?劳动仲裁也......


·婚前财产另一半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另一半有继承权吗婚前财产另一半有继承权。一方去世时留有的婚前的财产,其配偶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