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婚经济帮助,主要是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都为维持这个婚姻共同体作出了努力,其中就包括个人的自我损失和自我牺牲;当婚姻关系终结时,若一方生活困难,法律则要求另一方尽到扶助的责任,将道德上的义务上升为法律,因为我们不能排除一方的生活困难可能是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利益而放弃个人发展机会造成。离婚经济帮助与离婚经济补偿的区别在于,前者强调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而另一方又有负担能力;后者则要求主张经济补偿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较多的家务。一般而言,只要一方离婚后分得的财产不足以维持合理生活需要就可认定是生活困难。该生活困难标准同样是客观标准,与主张离婚经济帮助一方主观上对离婚是否存在过错并无关联。换言之,对离婚有过错一方只要能证明离婚时其存在生活困难,且另一方有负担能力,则可向对方提出离婚经济帮助的要求。

  

  由上,司法实务中可能还会出现一种情形,即有过错一方同时提出离婚经济补偿和离婚经济帮助的请求。由于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故不排除可以同时得到支持的可能,但应当注意的是,在具体办案时,应结合《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权益、针对夫妻一方恶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对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因素综合衡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几种
      相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补偿金,但通常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单位才需要支付。那么实践中,需......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一、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一、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怎么缴税?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


·哪些财产不能做公证遗嘱?
      哪些财产不能做公证遗嘱?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财产,有争议的财产比如房产公证肯定不会通过,但是如抄果是一些没办法直接发现的有争议的财产......


·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刑事抗诉案件庭审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网络诈骗5万判刑结果出来后可以上诉吗
      网络诈骗5万判刑结果出来后可以上诉吗?网络诈骗5万判刑结果出来后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


·一、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续签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吗?
      一、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续签需要召开业主大会吗?需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


·夫妻一方债务用于个人支出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
      夫妻一方债务用于个人支出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夫妻一方债务用于个人支出属于个人类型的债务,此时与夫妻共同债务是无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父母一方是老年痴呆如何立遗嘱?
      父母一方是老年痴呆如何立遗嘱?一方有老年痴呆症,另一方立遗嘱只能处分本人的财产或共同财产的份额,无权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的财产进行处分。有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