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1)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铁路运输企业依照《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上文中已经为您做出了讲解,涉及到的原则包括四个,即衡平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以及全部赔偿原则。若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没有遵循上述原则的话,则就有可能导致最终做出的赔偿数额是不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破产清算所得时间是多久,其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所得时间是多久,其清算程序是怎样的?一、企业破产清算所得时间是多久?按照我国目前《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
·一、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也没钱怎么办?
第一,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通俗的......
·一、营业执照到期股东能否退股?
一、营业执照到期股东能否退股?营业执照到期股东能退股,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
·工伤认定 错误 仲裁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错误仲裁应该怎么处理?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
·运输合同的主体
旅客在运输合同中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合同的“标的物”。此说历来不为传统民法理论所接受......
·建筑工程质量担保期是多长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担保期是多长时间?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使用者的切身利益。对于一项工程来说,无论是前期的设计施工还是完工之后的维护都十分重要。......
·小孩抚养权归属协议书范文
离婚夫妻就小孩抚养权协商一致之后,同时还要实际确定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关于这些内容,建议事后最好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要是日后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内......
·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处罚
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处罚一、遗弃孩子罪怎么判刑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