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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多久?

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多久? 一、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多久?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二、民事诉讼的程序
   (一)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二审程序: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当被害人受到人身权利的损害时,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对于民事案件,是有时效约束的。通常情况下,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是固定的。除有特殊情况外,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另外,被害人还应当熟悉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可以帮助自己更好的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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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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