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344元/亩;旱地/园地:22172元/亩;林地:1108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554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西部工矿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6464元/亩;旱地/园地:38232元/亩;林地:1911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558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8000元/亩;旱地/园地:39000元/亩;林地:19500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975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东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5824元/亩;旱地/园地:27912元/亩;林地:1395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978元/亩
    五类区片范围:西南平川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2832元/亩;旱地/园地:31416元/亩;林地:1570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854元/亩
    六类区片范围:南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7168元/亩;旱地/园地:28584元/亩;林地:14292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146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法时怎样规定的?
      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法时怎样规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对依法应当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在其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处......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一人公司是否可分割公司财产?公司股权属于共同财产,但公司的钱不等于股东的钱,一般不能直接分公司财产,只能每年分公司盈利或亏......


·之前获得了取保候审可以判缓吗
      之前获得了取保候审可以判缓吗有的犯罪分子在申请之前是获得了取保候审的,但最后经过侦查确认其构成犯罪,还是进行了相应的处罚,那么此时之前获得了......


·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聚集了大量的企业。员工入职后,首先得同企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然后才能正常的工作。现在劳动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


·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


·贩卖假书的处罚是怎样的?
      贩卖假书的处罚是怎样的?一、贩卖假书的处罚是怎样的?贩卖假书的处罚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书商非法贩卖盗版书籍,并且这个贩卖的财产金......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情形?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借条可以说是能够比较好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了,但此时也要保证提供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才行。不过现实中......


·一、公司怎么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怎么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1)试用期不合格;(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适用末位淘汰制度)(3)严重失职,......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