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依法注册的公司主要有两种,一种之承担有限责任一种是承担无限责任,不管是哪一种责任形式的公司只要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都是可以发行债券的,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实现了公司的扩大再生产,促进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我国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
风险性较大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收益率较高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选择权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经营权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三、公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1、资产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解释:公司所拥有的净资产的规模如何,是衡量公司的财产责任能力大小的标志。因此,本条要求公司债发行主体的净资产额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
2、对累计发行债券的限制规定: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解释: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
3、盈利要求: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解释:公司债券发行不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净资产作为其基础,还需要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在经营上有良好的业绩,以确保有足够的偿债能力。而经营业绩的评定标准是营业利润达到一定水平。
4、用途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解释:为了使公司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必须接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调节,这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管理,使公司债券发行服从国家总的经济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之一。
5、利率要求: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解释:这一规定也是国家加强对发行公司债券管理的措施之一。如果公司发行债券的利率比国家所发行的债券的利率高,就会影响国家建设资金的筹措。而且公司债券利率过高,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混乱,也有可能通过高利率吸引投资者,但难以做到如期如数偿还。所以必须加以控制。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释:这一项是概括性的规定,为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规定其他条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在规定了上述六项条件外,还规定发行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是指以债券形式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时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公司股份的债券。它兼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属性,
因此,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既要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因此,在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作出规定的同时,根据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上述特性,对其应当符合的条件作了规定,即除应当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即公司法只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作了规定。所以本条对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条件的规定仅适用于上市公司。
自从我国取消了注册公司资本这一规定之后,有很多的年轻人愿意自主创业,在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若干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否则就是非法集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上文的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必要条件,现实中可能还需要其他的补充条件,您务必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转让公司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转让公司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一个公司肯定会发生一些债权债务,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要想正常地进行经营这些债权债务是不可避免的,有......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
·在交通事故中
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通常是最难界定的,也是最不容易协商的一项赔偿。因此,法律上对误工费的赔偿有明确的标准,这也是为了减少此类诉讼中产生......
·哪些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被继承人在生前可以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其实也就是立遗嘱。但是这个遗嘱,并不是写好了,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就会生效的。实践中,也会出现......
·一、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吗?
一、公司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吗?是属于违法的;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2......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
·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夫妻一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以要回吗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
·遗忘物侵占罪没证据应该怎么办?
遗忘物侵占罪没证据应该怎么办?您都知道,如果拾到他人的东西不归还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跟遗失物不同的是,拒不归还遗忘物可能会......
·企业存在的债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存在的债务风险有哪些一、企业存在的债务风险有哪些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从风险来自于企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