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业土地使用年限有多少年?

农业土地使用年限有多少年?一、农业土地
  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1985年,世界农业用地约占世界陆地总面积(不包括南极洲)的64.7%;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这一比例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变小。农业用地利用的合理性标准为:要求达到环境、社会、经济、生态等方面效益的统一,以保持良性循环,永续利用。
  二、管理方式
  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兴建农业设施的,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三、农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1、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
  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3、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综上所述,土地的使用根据农村与城市的不同其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集体土地的使用有着严格的制度规定,若是不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则是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的,所以,农业土地使用年限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根据不同的地方和政策又有所不同。若您还想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咨询南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指使别人去打人的后果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教唆他人打人属于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以上,教唆的人要按照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处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


·分公司注销合同执行执行方由谁承担?
      分公司注销合同执行执行方由谁承担?如果是公司注销后发生的,公司的人格消失,公司不存在了,合同显然也无效了。而且由于公司注销是经过法定的公告、登......


·一、 醉驾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一、醉驾肇事逃逸判多少年?醉驾肇事逃逸判多少年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坐无证驾驶的车什么罪
      坐在无证驾驶车上的乘客,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是犯罪。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


·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作为员工,您不能在看到工资条后就什么都不管了,还要了解工资包括哪些。那么,究竟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呢?其实,不管员工工资究竟包括哪些,单位都有义务......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追加抚养费?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起诉追加抚养费?离婚后追加抚养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追加抚养费是有法定条件的:(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离婚分割财产没有证据怎么办?
      离婚分割财产没有证据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是不需要证据的,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在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有财产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


·失业金大概每个月什么时候发放
      失业金大概每个月什么时候发放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抗诉的时间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抗诉的时间是什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如果是一审判决的是五日。......


·产品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产品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为了尽快的构建产品销售渠道,打开地区市场,形成销售规模,许多生产企业都会选择产品销售代理的方式,通过给予代理商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