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通常情况下,对于国家赔偿,都是受害人主动向法院申请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受害人的实际情况,确定给予适当的赔偿。可是,如果受害人不想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国家赔偿,而是直接申请国家赔偿,这样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下面将为您解答,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内容?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不起诉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因此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单独提出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第八条 证据不足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侵犯人身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
  
  (一)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能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予以确认;
  
  (二)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予以确认;
  
  (三)对有证据证明有部分犯罪事实的人拘留、逮捕,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拘留的,不予确认。
  
  通过文中的介绍,对于绝对不起诉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了解到,不起诉是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应当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国家赔偿。法院接到诉讼请求,并受理后,如果符合国家赔偿的情况,然后综合法律以及实际情况,确定受害人的赔偿金额。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
      私募基金代销公司要满足什么资格?私募基金公司是市场经济上非常火热的一个行业,私募基金投资的回报率很高,所以很多人都选择私募基金作为投资途径,私......


·一、大连起诉离婚律师费需要多少?
      一、大连起诉离婚律师费需要多少?大连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收费相对高一......


·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
      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什么?法人名誉权经济损失赔偿规定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1、精神损害赔偿。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


·绑架错人是既遂还是未遂
      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既遂。只要行为人将绑架他人的行为实施完毕,就构成绑架罪的既遂。《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


·离婚时男方怎么争小孩抚养权
      我们发现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法官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毕竟在照顾子女方面可能女方要更悉心一些,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也是有很大帮助的。而此......


·保税与完税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保税与完税的具体概念是什么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也越来越好。所以对于生活所需要求也越来越高。很多人会选择购买国外的......


·犯强奸罪可以判缓刑吗,如何处罚强奸罪?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宣判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会对犯罪分子同时适用缓刑,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刑事犯罪最后都能适用缓刑呢?要是行为人犯的是强奸罪,此时又......


·缓刑的意思是不用进监狱了吗
      不一定,要看表现。缓刑的本质是给犯罪人一次不执行刑罚也就是不用坐牢的机会。如果表现不好或者是违反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将会撤销缓刑执行正式的刑罚......


·信用卡的钱还不上后果会怎样,会成为老赖吗
      欠信用卡不一定会成为老赖,和时间没有关系,主要看个人的还款态度。如果经银行两次催收后拒不归还的,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


·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


·土地使用权划拨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划拨到期怎么办?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