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拘留会留下案底吗

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第四,适用机关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而刑事拘留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第五,羁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违法行为人的多个处罚合并执行时,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期限),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记录的案底,但是,被行政拘留的记录在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应当是可以查询到的,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于移民,出国等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驾驶员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
      酒后驾车判多长时间酒后驾车若是构成醉驾,就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
      查封标的物能否作为诉讼标的?审判机构在审理确权诉讼时,应当查询所要确权的财产权属状况,发现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中止审理;当事人......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
      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收养孤儿收养孤儿的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
      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一、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谁?监外执行医学鉴定申请书提交给执行刑罚的司法机关,司法鉴定的流程太具体如......


·疫情期间信用卡不用还吗?
      疫情期间信用卡不用还吗?只有因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信用卡无法还款,才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个人办理无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现在不少年轻人工作后没有什么积蓄,在有大额消费的时候,会向银行贷款。针对这种情况,很多银行都推出无抵押贷款,......


·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
      一、抚养费要给多久不用给了《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犯本罪,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携带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