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一、民事诉讼撤诉后再起诉《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4条,1、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二、撤诉后不得起诉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三、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诉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准许,否则将不能进行撤诉。2、撤诉必须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类似于原告的地位,也可以申请撤诉;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判决作出之前;撤诉必须自愿、合法。3、注意,人民法院可以允许撤诉,也可以不允许撤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这种问题要看具体的民事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离婚案件除外,离婚案件在撤诉的六个月之内,没有新的理由和情况,法院是不会受理撤诉的,但是任何民事诉讼撤诉都要考虑清楚,因为都要考虑一定的法律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父母在在女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属于子女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什么,内容包括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是什么,内容包括什么?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


·出生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出生公证书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所以说出生公证书对于出国办事的人来说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是申请出生公证书需要很多......


·老年人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办
      老年人同居财产分割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


·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 债权是否可以继承?
      债权能否作为遗产被继承债权是否可以继承?这要根据具体的债权形式不同导致的答案不同。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城市与农村标准各是多少
      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赔付的金额在城市和农村的标准各是多少,也不知道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为了方便您阅读,我们整理了有关交通事故死亡......


·汽车解押需要什么材料的 需要我提供哪些证明的
      具体准备的资料有: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4、属于人民法院调解、......


·在我国遗忘物品可以报案吗?
      在我国遗忘物品可以报案吗?个人财产和物品都要保管好,个人物品一旦遗失,申请报案的手续以及流程将会很复杂。遗忘物品可以报案吗这个问题存在人们的......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


·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