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

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2、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每件50元至500元
  (2)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6)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3、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0.5%,但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离婚案件:每件50-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5、侵害人身权案件:每件100-500元,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6、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50-100元。
  7、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8、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9、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10、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二、民事诉讼费包括哪两个方面?
  1、案件受理费
  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费用主要由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勘验费及其它费用构成。其中案件受理费又可以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受理费按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征收,金额越大,收取比例越低。以上我们详细列举了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您在准备诉讼之前要做个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变造股票债券罪构成条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


·网络诈骗金额较小怎么处理
      诈骗金额较小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3000元的,则不构成诈骗罪,但会按治安案件处罚。一般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的裁定内容都?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的裁定内容都有哪些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定书的裁定内容都有哪些?××××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准予或不准予强制执行......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一、欠债不还扣车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扣欠款人的车不构成犯罪,但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连车带人一起扣留,就构成犯罪了,欠......


·离婚官司中财产分割收费标准
      离婚打官司的不在少数,也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之所以会打离婚官司,一般都是因为担心财产分割不公平。但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离婚财产分割是需要缴纳......


·青岛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政策
      青岛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政策土地征收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涉及到土地征收相关政策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各个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


·什么是事实解除事实婚姻的行为?
      什么是事实解除事实婚姻的行为?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亦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婚姻状态。最高人民法院......


·实习期内上高速行驶应该怎么处罚
      实习期内上高速行驶应该怎么处罚一、实习期内上高速行驶应该怎么处罚按照新修订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中第六十五......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什么?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什么?一、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什么?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作......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查询有没有批捕?
      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查询有没有批捕?根据法律规定查询有没有批捕可以到当地的检察机关来进行一定的查询,对于检察机关有没有实施批捕,可以到当地检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