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人打了应该怎么处理

一、被人打了应该怎么处理受到伤害后,无论加害人的行为够不够成刑事犯罪,被害人有经济损失的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都是可以向加害人主张的,可以申请由警方主持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和解、通过向法院起诉主张。前面三种主张方式容易明白,就是通过向法院起诉主张方式需要说明:如不构成刑事犯罪,一般在治疗完毕后,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如构成刑事犯罪,要在刑事案件移送法院起诉之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与法院会通知),或者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在此之前,被害人与加害人都是可以由警方主持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和解方式达成赔偿协议的。从民事方面来说,要是被人打了的话,此时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受伤情况,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但此时在划分责任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并不能因为自己的伤者,就要求对方进行全部的赔偿。而在刑事方面,若造成伤者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并且符合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内容,那么就可以以故意伤害犯罪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二、被人打伤了怎么委托律师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以上是关于“被人打了应该怎么处理”的问题解答。受到伤害后,无论加害人的行为够不够成刑事犯罪,都是可以由警方主持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自愿和解方式达成赔偿协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就我刚发的规定,如果起诉离婚,男方没有工作的话,那么离婚的财产判决,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如果有工作的......


·挪用公款罪量刑最新标准
      挪用公款罪量刑最新标准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股东决议股权变更要经过多少股东同意?
      股东决议股权变更要经多少股东同意?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


·疫情期间停薪合法吗
      不合法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不能上班得职工,企业应当支付报酬。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


·与分公司签合同应注意哪些
      与分公司签合同应注意哪些一、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能辞退员工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能辞退员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赔偿;无收人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我国对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此时必须是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情况,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实际在此的损......


·停车场醉驾含量226算醉驾吗?
      停车场醉驾含量226算醉驾吗?醉酒驾驶,是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近年来,拆迁的现象越来越常见,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想要妥善的解决拆迁引起的纠纷,就需要制定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然......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
      事实婚姻拥有继承权吗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