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跟单托收申请书

跟单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跟单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银行之间就某个托收业务签署的一份协议。此协议是委托银行进行托收业务的依据,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作为委托方是很有必要了解一些委托申请书的内容。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下跟单委托书的内容。
  
  一、什么是跟单托收
  
  在国际支付中,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托收的一种,它是指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汇票、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商业单据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卖方以买方为付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买方收取货款。
  
  二、跟单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一)托收的交单条件。
  
  (二)票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信汇(M/T)或电汇(T/T)。
  
  (三)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四)银行费用如何处理。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但应明确如果付款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是否就不得交单。
  
  (五)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作成拒绝证书。
  
  (六)明确在付款交单条件下,遇拒付时,对于货物的处理办法。
  
  (七)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这些附加规定包括:付款人延迟付款是否加收利息,提前付款是否给予贴息等等。
  
  (八)关于指定代收行的意见。
  
  三、跟单托收的流程
  
  1、即期付款单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
  
  ⑤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2、远期付款交单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代收行;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出口人,远期付款托收即告完毕。
  
  3、承兑交单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付托收行;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度提示汇票,进口人支付货款;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承兑交单托收完毕。
  
  提交申请书以后,银行便会受理申请。对于银行托收委托书,主要的部分就是内容的填写。除了一些双方当事人具体的信息之外,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双方就该托收业务,可能遇到的情况而进行的约定。所以,您务必要认真一些,毕竟事关自身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一般不会被拘留的,只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扣分或罚款。但也有特殊情况需要对其进行拘留,那么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一、怎样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


·暂予监外执行包含哪些情形
      暂予监外执行包含哪些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


·非婚生子分手协议范本
      非婚生子分手协议范本非婚生子分手协议需在协议中写明协议双方,也就是非婚生子与的生父母双方的姓名,年龄居住地以及身份证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的资料......


·刑事案件批捕到看守所几天起诉
      一、刑事案件批捕到看守所几天起诉?案件进入批捕程序后大概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起诉的,因为案件在批捕以后还有60天的侦查期限的。刑事案件一般由......


·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
      购房者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什么注意事项很多人觉得期房便宜,因而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选择购买期房,但其实购买期房的风险是很大的,其中大的风险就......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


·轻伤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故意伤害他人人身的情况下,一旦造成的伤害程度在轻伤及其以上的,那么就会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其量刑处罚。那么......


·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是否可以撤销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而有的人就以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只要一方到场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


·怎样是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
      怎样是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和无......


·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在我国很多法院内部是没有司法鉴定部门的。这时候,法院需要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肯定不是随意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