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关系纠纷法院仲裁如何解决

劳动关系纠纷法院仲裁如何解决 一、劳动关系纠纷法院仲裁如何解决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
  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
  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二、劳动仲裁期间员工能要工资吗?
  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若劳动者有正常上班的(说明劳动关系存续,且有正常上班),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工资。若劳动者没有上班也未向用人单位请有薪假的,或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
  但是,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诉讼请求的,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比如怀孕员工被违法辞退,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获得支持,则仲裁期间的工资需要支付。
  若员工没有提起这方面的请求,只是要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则就不可以再要求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了。
  也就是说,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有两个仲裁诉讼请求选择,一是选择要求企业撤销这个违法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仲裁期间的正常上班工资;二是选择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支付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或赔偿。两种选择只能是二选一,不管怎么选择,都是以最终的仲裁或法院判决为准。
  劳动者,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加班没有补助、出现工伤不给治疗等其他的问题而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那么你则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解决劳动纠纷。对于劳动关系纠纷法院仲裁如何解决,劳动者提交仲裁书面申请,仲裁委员在受理案件后会调查相关证据和资料,查明争议的事实进行调解或者做好裁决的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择一重罪裁判规则是什么?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如何处理?
      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如何处理?一、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如何处理?案件被检察院退回公安的处理方式是公安应该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刑事......


·一般对于护照可以代办吗?
      一般对于护照可以代办吗?一、一般对于护照可以代办吗?不能。根据国家规定,护照办理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


·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要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情况之下,才能申请,具体的条件如下所述。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如何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依据是什么?
      如何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依据是什么?看企业是否抽逃了注册资本的依据是:没有提出明确的申请却在暗中撤掉了原本的投资资金,是作为判断抽逃资金......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过户哪里办理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过户哪里办理在房屋买卖的过程当中,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是需要买方和卖方注意的比较重要的证件。如果双方签订合同以后,那么就必须......


·员工在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
      试用期开除有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


·缓刑期满后犯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


·养的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吗?
      养的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吗?一、养的小三生了孩子是重婚吗?与小三生了孩子不一定会构成重婚的行为;因为没有与小三领取结婚证,没有对外人以夫妻......


·分手了没有办理结婚证有小孩怎么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发展。但人们的思想的发展有时候并不是正确的,就例如现在社会上较为普遍的未婚先孕的问题,可能说到这个问题我们每个......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吉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吉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