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限有的土地资源,国家对各种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其中商业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更是只有短短40年,那么许多土地使用权的现拥有者还不了解自己所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方法:
  
  一、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二、
  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综上所述可知,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分为续期以及收回两种处理方式。如果企业或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以至后想继续续期就需要土地的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重新填写合同。如不想续期国家就会依法收回土地并且收回这块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偷砍树木最低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砍树木最低立案标准是什么肆意破坏砍伐树木,数量较大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破坏者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管制,并赔偿金额。数量巨大的,......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公司瑕疵设立有哪些?
      公司瑕疵设立有哪些情形一、公司瑕疵设立有哪些情形公司设立瑕疵一般表现为股东、资金、章程方面的瑕疵。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控制者,可以通......


·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要还吗?
      写了借条没有收到钱要还吗?没有收到钱就无需偿还,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没有收到钱,如果对方持有借条收条以及承诺书,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证据证明没有收......


·老人房产提前立遗嘱有哪些立遗嘱的方式
      老人房产提前立遗嘱有哪些立遗嘱的方式一、老人房产提前立遗嘱有哪些立遗嘱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


·公司法股权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权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一般来说,一个公司都会有多位股东,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行使股东权利并获得一定的收益。股东可以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


·肇事损坏财物逃逸怎么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而这类交通事故如果是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是属于交通肇事的行为,肇事损坏财物逃......


·关于高空坠物什么法律责任
      随着现代社会房屋修建的越来越高,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越来越多,对于在居民楼下经过的居民以及路人来说,由于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频率也是越来越明显。......


·2023灵山征地补偿法规定的征地流程是什么
      2023灵山征地补偿法规定的征地流程是什么一、灵山征地补偿法规定的征地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


·二手房子买卖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子买卖过户流程是怎样的1、信息核对。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