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长沙县鱼塘征收补偿标准

长沙县鱼塘征收补偿标准对于经营者的鱼塘来讲,可能由于政府要发展公共事业,或者修铁路等其它原因,要被征收。政府征收经营者的鱼塘,肯定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损失,所以给予相应的补上肯定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长沙县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政府征收鱼塘补偿标准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终上所述,这就是具体的长沙县鱼塘征收补偿标准。不同的地方征地赔偿方案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的地区补偿金额会高一些。所以如果您想了解自己所在地的鱼塘补偿标准,最好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这样得到的信息会更加准确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订立代书遗嘱需满足哪些条件
      订立代书遗嘱需满足哪些条件(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


·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吗
      一、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吗是知识产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益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用益物......


·妨害植物防疫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
      妨害植物防疫罪具体量刑标准是什么?妨害植物防疫罪具体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


·哪些情形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哪些情形可以订立口头遗嘱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由于遗......


·离婚财产管制是如何进行的?
      离婚财产管制是如何进行的?离婚财产管制是法院审理决定之后向银行来进行通知,实施具体的管制措施,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给补偿的情形是什么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


·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
      安徽合肥违章停车罚款多少钱违章停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也是交通事故发生的隐患,因此治理违章停车就变得尤为重要了,对于违章停车的......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割?
      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割?一、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若按揭房屋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必须满足以下要件:第一,婚前以按揭的方式购买;第二......


·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解除了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还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完成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


·一、编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编制教师可以随时辞职么?不可以,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