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国刑法追诉期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要第一时间报案,这样才能有助于公安机关抓捕罪犯。实际生活中,也有特殊情况,就是被害人出于某种担心,而没有报案,如果时间过久,就可能超过追诉时效,这样一来,犯罪分子就逃过了法律的制裁。那么中国刑法追诉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总结归纳了相关知识。
  一、中国刑法追诉期是什么意思?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举报犯罪行为的时间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该案已报案或犯罪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无论抓到时距发案时有多远,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中国刑法追诉期为多久?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这种情况是终身的,随时发现随时抓捕的。
  三、追诉期有哪些特殊情况?
  1、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按照法律规定,中国刑法追诉期根据案件量刑程度不同,规定的追诉时效长短不一,范围从5年到20年不等。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在案发后20年内都没有报警,那么犯罪分子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对于网上追逃或者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即便是时间再久,犯罪分子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东省社保补缴新政策2023年具体有哪些
      广东省社保补缴新政策2018年具体有哪些社保的补缴是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对于从业人员的权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在实际生活中,社保政策改变会因为......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举证?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


·一、民法典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


·变更合同主体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变更合同主体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怎么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也是非常容易变更的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变更,从广义上来说,包括......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变造货币罪数额限制多少钱应予追诉?
      人民币由国家制作和发行,一切制造假币的行为都有损货币信誉。近几年,变造货币的犯罪行为逐渐上升,为了高额利润铤而走险,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的金融秩......


·两车同时左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要分情况。哪辆车压线
      两车同时左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要分情况。哪辆车压线,哪辆车全责,两车同时转弯发生刮蹭,如果均无压线,则后车负责任,两车同时转弯发生刮......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费用标准有什么?
      征收土地的补偿一般来说分为土地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等等。具体根据每家每户的情况有所不同。而且政策的变化飞快,......


·怎么处理拆迁抵押房屋纠纷
      近年来,企业常以房屋产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这类房屋在拆迁时,金融机构为了实现抵押权,将加入到拆迁法律关系中,为此,抵押房屋的拆迁纠纷便具......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