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的时候经常会用到,如果当事人身体受伤了,那么他就需要申请做个伤情鉴定。这个伤情鉴定可以判断他是轻微伤,或是轻伤一二级,还是重伤一二级。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在种种司法鉴定中,有的项目鉴定可以做,有的却不可以做,这要看情况。那么,不予准许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请阅读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
  
   一、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
   (一)鉴定委托的审查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前提条件
  根据三大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即应当先向办案单位申请法医鉴定,由办案单位出具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司法鉴定是申请期限为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由上文可以看出,如果当事人想做司法鉴定,可以通过办案单位来申请。一般司法鉴定要在举证期内提出较为妥当,如果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无意义的,都不予准许司法鉴定。在做司法鉴定的过程中,要与鉴定人员互相配合,要保管好鉴定有关材料。还有,鉴定结论文书是不能涂改的,否则会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关于南阳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如何认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交易的一方主张对方是在自己困难的时候与自己签订的合同,这是乘人之危的行为,所以自己可以不履行。那么,在实际交......


·买卖房屋过户费怎么算?
      买卖房屋过户费怎么算?一、买卖房屋过户费怎么算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


·商标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
      商标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商标权的全称是商标专用权,这是在申请登记成为注册商标后,商标所有人享有的关于商标的一系列权利。那么您知道我国规定的商标......


·网骗多少
      网骗多少钱立案网络诈骗多少钱才能被定为诈骗罪如今的诈骗形式其实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而通常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在......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一、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范文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


·起诉书怎么看主犯从犯
      根据起诉书中犯罪事实和证据来判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不可以,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


·刑事辩护委托推荐函需要注意哪些
      刑事辩护委托推荐函需要注意哪些刑事辩护委托推荐函需要注意讲述事实、谈论资格条件、强化成就和优点、解释特殊情况。推荐函又称推荐信,推荐信的目的......


·关于遗嘱公证去哪里办理?
      关于遗嘱公证去哪里办理?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


·土地使用错误纠正申请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错误纠正申请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填写错误,你可以要求原发证单位纠正,纠正后领取新证即可。如果发证单位不纠正,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