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本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本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本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总经理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____万元;
  
  核准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主营: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兼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还有一些特殊的限制,现分述如下:
  
  1、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㈠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㈡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
  
  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该法第58条同时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由于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长,所以,我们认为,本规定虽然仅仅涉及董事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条件显然也包括本规定所禁止的事项。
  
  2、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㈢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㈣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㈤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㈥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的;
  
  ㈦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㈧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3、对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商业银行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㈠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㈡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㈢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㈣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
  
  关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一般认为除要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一般任职条件以外,还认为必须具备与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工作相关的职称和学术背景。现对主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特殊任职资格介绍如下。
  
  ⑴校长。《教育法》第30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高等教育法》40条规定:高等学校的校长,第“由符合教育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高等教育工作的能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文化水平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
  
  ⑵科研单位院(所)长。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此没有具体规定。我们认为,参考其他事业单位有关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规定,其一般要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工作的能力、熟悉科研工作的任用担任。
  
  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包括: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的;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③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医疗机构的工作能力;
  
  ④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⑤具有相关专业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工作经验。
  
  ⑷文化艺术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文化艺术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的;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艺术水平并有相关工作经验;
  
  ③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
  
  ④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其实,我们在进行撰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时候,还是比较容易的,我们只需要将单位名称、地址以及代表人的姓名等信息交代清楚就可以了。另外,在进行选择法定代表人的时候,对于不同的类型的公司的要求是不同的,我们在进行选定的时候要注意区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瑞金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象湖镇、沙洲坝镇。  补偿标准:......


·入职新单位注意事项有哪些?
      每个人都要面临新入职的情况,特别是应届生,对于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来说,职场是陌生的,也是没有什么经验。因此在新入职是要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由专业的机构作出,而在结果作出之后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那此时要是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此时是否可以推翻呢?可能不少人在这方面都......


·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一、水力发电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1)一般质量事故;(2)较大质量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4)特大质量事故。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


·二手房过户前需要注意哪些
      过户是买卖二手房的必经程序。那么,实践中,二手房过户前一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在注意了这些事项以后,您就不用担心被卖房者欺骗了。在谨防被卖房者......


·征地拆迁纠纷案有哪些类型?
      征地拆迁纠纷案有哪些类型?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


·对公职人员实施行贿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对公职人员实施行贿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职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时间限制。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商住什么意思?正常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是集体的。人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土地......


·移民韩国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移民韩国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邀请书(1式2份)。邀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情况。(2)递交一封能够反映中国亲属探亲意愿的书信。(3)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